落實推動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112年度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運作情形摘要說明 |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本公司為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守則」已訂定「公司治理守則」並揭露於資訊觀測站及企業網站。 | 符合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 (一)本公司已設有股務單位、發言人及電子郵件信箱,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 https://www.jet-opto.com.tw/tc/shareholder-service.html ;並於企業網站提供申訴、檢舉與提議功能 https://www.jet-opto.com.tw/tc/appeal.html | (一)符合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二)本公司已設有股務單位並透過股務代理機構,能隨時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二)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三)本公司關係企業的資產財務及會計皆獨立運作,設有稽核人員獨立審查;另本公司根據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關係人交易之管理程序」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內部相關辦法建立適當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 | (三)符合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 | (四)本公司已訂定「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及「內部人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程序」等以利內部人遵循並公佈於企業網站,及定期向內部人進行教育宣導。 | (四)符合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擬訂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及落實執行? |
✓ | (一) 本公司訂定之多元化政策及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與達成情形如下:
1.多元化政策:依據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選任董事會成員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營運判斷能力、(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3)經營管理能力、(4)危機處理能力、(5)產業知識、(6)國際市場觀、(7)領導能力、(8)決策能力。 2.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與達成情形: (1)個別董事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之情形詳如第13頁 (2)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達成。 (3)董事超過半數席次不具配偶及二等親以內親屬關係:達成。 |
(一)符合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二)本公司目前已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且為落實公司治理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 | (二)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 ✓ | (三)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的功能,清晰定義績效目標,以提升運作效率,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程序」,每年評估一次,依據各項面向與指標進行評估,由董事會議事事務單位收集董事會各指標活動之實際執行情形及績效評估後作為日後改善之依據及董事提名續任之參考。 | (三)符合 | |
| (四) 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 (四)本公司定期每年評估聘任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之指標及標準包含;委任簽證會計師出具超然獨立之聲明書,及會計師無受有處分或有損及獨立性之情事等,並將評估結果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討論。已於112年11月14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 (四)符合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 | 本公司於110年11月30日成為興櫃公司,並於112年6月20日董事會指派公司治理主管,以及設有數名兼職人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主要職責如下: (一)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二)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三)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四)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五)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六)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
符合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 本公司已設立利害關係人專區,並於官網設立電子信箱及電話,提供利害關係人申訴及溝通,並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等相關議題。 本公司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與各利害關係人溝通情形。 |
符合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 | 本公司遵循法令規定、保障股東權益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東會事務。 | 符合 | |
|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 | (一)本公司已架設企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研發及公司治理等相關資訊、制度及執行情形。 | (一)符合 | |
|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 | (二)本公司企業網站具備中英文版本並以中文版本為主,由相關單位負責資訊之蒐集及揭露。其中亦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落實發言人制度。 | (二)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 | (三)本公司於110年11月30日成為興櫃公司,依據會計師查核報告結果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公告並申報相關事項。因尚未成為上市櫃公司且實收資本額為六億元整,故無需公告申報第一、三季財務報告;另第二季財務報告及各月份營運情形已依規定公告申報。 | (三)同摘要說明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 | 1.員工權益:本公司秉持誠信經營方針,關注員工福利,依據勞基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除提供勞保、健保外並提供團保以提升員工權益等。 2.僱員關懷:本公司透過各項福利制度,提供員工教育訓練、提撥退休金、安排員工健康檢查,與員工建立互信互賴的良好關係。本公司依法每月依員工工資提繳6%之退休金,並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退休金申請程序、條件及規定辦法係完全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於公司工作規章,若有違反或未依規定致員工受損害者,員工得依此辦法向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3.投資者關係: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負責公司對外關係之溝通;亦依據法令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官網投資人專區揭露公司資訊。 4.供應商關係:本公司長期以來致力與供應商維持良好關係,並以共同成長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為共同目標。 5.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已設立利害關係人專區,並於官網設立電子信箱及電話,提供利害關係人申訴及溝通,並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等相關議題。 6.董事進修之情形:本公司財務單位如知悉有相關之重大法令修訂,本公司會即時通報各董事,並參考相關辦法適用於本公司;並將董事進修情形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且本公司不定期為董事安排適當之進修課程,以達法令規定每年最低應進修之時數。 7.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依法訂定各種內部管理規章、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各種風險管理及評估,由內部稽核單位依風險評估結果制定年度稽核計劃,並定期及不定期查核內部控制制度之落實程度。 8.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與客戶均維持良好關係,並依據各內部管理辦法以提供客戶服務,於公司網站設置客戶服務信箱及聯絡管道,並將「客戶滿意」列為品質政策之重要內容。 9.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已依實際需求購買董事責任險,以降低並分散重大損害之風險。 10.慈善關懷: (1)協助「財團法人臺北市傳德慈善基金會」舉辦公益募款。 (2)採購「財團法人臺北市傳德慈善基金會」中秋慈善禮盒。 將慈善理念推展予員工及供應商、合作夥伴等利害關係人。 |
符合 | |
| 九、請就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中心最近年度發布之公司治理評鑑結果說明已改善情形,及就尚未改善者提出優先加強事項與措施:為興櫃公司故不適用。 | ||||
111年度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運作情形摘要說明 |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 | 本公司為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健全監督功能及強化管理機能,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已訂定「公司治理守則」並揭露於資訊觀測站及企業網站。 | 符合 | |
|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
✓ | (一)本公司已設有股務單位、發言人及電子郵件信箱,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 https://www.jet-opto.com.tw/tc/shareholder-service.html 企業網站提供申訴、檢舉與提議功能 https://www.jet-opto.com.tw/tc/appeal.html |
(一)符合 | |
|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 | (二)本公司已設有股務單位並透過股務代理機構,能隨時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 (二)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 ✓ | (三)本公司關係企業的資產財務及會計皆獨立運作,並設有稽核單位獨立查核;另本公司根據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關係人交易之管理程序」及「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等內部相關辦法建立適當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 | (三)符合 | |
|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 ✓ | (四)本公司已訂定「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及「內部人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程序」等以利內部人遵循並公佈於企業網站,及定期向內部人進行教育宣導。 | (四)符合 | |
|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 |
✓ | (一) 本公司訂定之多元化政策及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與達成情形如下:
1.多元化政策:依據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選任董事會成員其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1)營運判斷能力、(2)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3)經營管理能力、(4)危機處理能力、(5)產業知識、(6)國際市場觀、(7)領導能力、(8)決策能力。 2.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與達成情形: (1)個別董事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達成。 (2)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達成。 (3)董事間不超過二人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達成。 |
(一)符合 | |
|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 ✓ | (二)本公司目前已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將視營運及法令需求設置之。 | (二)同摘要說明 | |
|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 ✓ | (三)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董事會的功能,清晰定義績效目標,以提升運作效率,本公司已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程序」,每年評估一次,依據各項面向與指標進行評估,由董事會議事事務單位收集董事會各指標活動之實際執行情形及績效評估後作為日後改善之依據及董事提名續任之參考。 | (三)符合 | |
|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 ✓ | (四)本公司定期每年評估聘任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之指標及標準包含;委任簽證會計師出具超然獨立之聲明書,及會計師無受有處分或有損及獨立性之情事等,並將評估結果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討論。已於110 年12 月30 日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 (四)符合 | |
| 四、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 | 本公司於110 年11 月30 日成為興櫃公司,雖尚未指派公司治理主管,但設有數名兼職人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主要職責如下: (一)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二)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三)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 (四)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五)協助董事遵循法令。 (六)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
同摘要說明 | |
| 五、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 ✓ | 本公司尚未設立專區,但已於官網設立電子信箱及電話,提供利害關係人申訴及溝通,並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等相關議題。 | 同摘要說明 | |
| 六、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 ✓ | 本公司遵循法令規定、保障股東權益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東會事務。 | 符合 | |
| 七、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
✓ | (一)本公司已架設企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研發及公司治理等相關資訊、制度及執行情形。 | (一)符合 | |
|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 | (二)本公司企業網站具備中英文版本並以中文版本為主,由相關單位負責資訊之蒐集及揭露。其中亦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落實發言人制度。 | (二)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 ✓ | (三)本公司110年11月30日成為興櫃公司,依據會計師查核報告結果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公告並申報相關事項。因尚未成為上市櫃公司且實收資本額為四億,故無需公告申報第一、三季財務報告;另第二季財務報告及各月份營運情形已依規定公告申報。 | (三)同摘要說明 | |
| 八、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 ✓ | 1. 員工權益:本公司秉持誠信經營方針,關注員工福利,依據勞基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除提供勞保、健保外並提供團保以提升員工權益等。 2. 僱員關懷:本公司透過各項福利制度,提供員工教育訓練、提撥退休金、安排員工健康檢查,與員工建立互信互賴的良好關係。本公司依法每月依員工工資提繳6%之退休金,並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退休金申請程序、條件及規定辦法係完全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於公司工作規章,若有違反或未依規定致員工受損害者,員工得依此辦法向公司請求損害賠償。 3. 投資者關係: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負責公司對外關係之溝通;亦依據法令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官網投資人專區揭露公司資訊。 4. 供應商關係:本公司長期以來致力與供應商維持良好關係,並以共同成長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為共同目標。 5.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公司尚未設立專區,但已於官網設立電子信箱及電話,提供利害關係人申訴及溝通,並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等相關議題。 6. 董事進修之情形:本公司財務單位如知悉有相關之重大法令修訂,本公司會即時通報各董事,並參考相關辦法適用於本公司;並將董事進修情形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且本公司不定期為董事安排適當之進修課程,以達法令規定每年最低應進修之時數。 7.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依法訂定各種內部規章、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各種風險管理及評估,由內部稽核單位依風險評估結果制定年度稽核計劃,並定期及不定期查核內部控制制度之落實程度。 8.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與客戶均維持良好關係,並依據各內部管理辦法以提供客戶服務,於公司網站設置客戶服務信箱及聯絡管道,並將「客戶滿意」列為品質政策之重要內容。 9. 公司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已依實際需求購買董事責任險,以降低並分散重大損害之風險。 10.慈善關懷:協助弱勢團體-「傳德慈善基金會」舉辦愛心認購及捐贈,推展予員工及供應商、合作夥伴等利害關係人。 |
符合 |
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112年度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運作情形摘要說明 |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 | (一)本公司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使企業健全永續發展,依法令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其制定及修定皆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交股東會報告,並於本公司網站揭露,明定本公司、子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應確實遵循。 | (一)符合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 | (二) 本公司針對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建立及推行防範措施如下:
1.人員於執行業務時不得行賄及收賄;不得藉職務上之關係要求廠商招待、饋贈、或接受佣金、酬金及其他不正當利益…等,並要求人員承諾以誠信廉潔執行職務,簽署「誠信廉潔承諾書」。 2.對提供政治獻金、慈善捐贈或贊助,依「核決權限管理程序」及符合營運所在地法令之規定辦理。 3.人員於執行業務時,需遵守智慧財產相關法規、公司內部作業程序及契約規定,不得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4.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以防止損害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5.於內部規章、年報、公司網站或公開說明書揭露誠信經營政策,並適時於法人說明會等對外活動上宣示。 6.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前,先行評估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之合法性、誠信經營政策,以及是否曾涉有不誠信行為之紀錄。 7.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於公司網站建立並公告檢舉/申訴信箱、專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8.專責單位定期舉辦訓練及宣導,向本公司人員及利害關係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 9.將誠信經營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工作規章予以免職。 |
(二)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 | (三)本公司於「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及員工「工作規章」等明定禁止行賄、收賄、舞弊圖利、提供或接受不正當利益、侵害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內線交易、損害利害關係人之權益等不誠信行為,並明訂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懲戒與申訴制度,若確有違反誠信經營規定者,視情節輕重提報懲處,並於內部網頁揭露相關內容及處理結果。 | (三)符合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
✓ | (一)本公司於對外各項商業契約中,已明訂關於誠信行為之規範條款,例如,對供應商契約中,明訂雙方簽署「誠信特約條款」,明確表達本公司立場。 | (一)符合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 | (二)本公司永續發展委員會下設專案執行小組為本公司推動誠信經營之兼職專責單位,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監督執行與查核,並定期於次年度第1季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112年度並未發現本公司人員有違反道德、誠信之行為。 | (二)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 | (三)本公司已依法令制訂董事會議事規範,處理董事之利益衝突事項。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 (三)符合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 | (四)本公司為合理確保營運之效果及效率、財務報導之可靠、及時、透明及相關法令規章遵循等目標之達成,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為事務運作參考準則,制度並設計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相關部門即採取更正行動。 稽核室將前述事項納入查核,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缺失改善情形,以確保公司日常運作符合誠信經營原則。 |
(四)符合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 | (五)本公司已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部教育訓練。112年度內部舉辦誠信經營相關之教育訓練及測驗,課程主題包括「誠信、道德、企業永續及社會責任、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內部稽核及防範內線交易」等,計123人次,合計246小時。 | (五)符合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 | (一)本公司人員若發現有違反誠信經營之情事,需立即向內部稽核主管進行檢舉。本公司將誠信經營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工作規章予以懲處。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建立並公告檢舉信箱、專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 (一)符合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 | (二)、(三)本公司人員發現有違反誠信經營守則之情事時,需主動向內部稽核主管舉報,本公司對於檢舉人及檢舉內容確實保密,並依「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調查標準程序處理,同時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 (二)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 | (三)符合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 | 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網站之「公司治理」網頁中,揭露「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本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 | 符合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現階段針對誠信經營守則之規範與管理措施配套會進行定期審視與維護,確保相關做法足以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所規範的範圍,並不違反該守則之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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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本公司已建立關於誠信經營之常態宣導,共同維護企業商譽,追求永續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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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
| 評估項目 | 是 | 否 | 運作情形摘要說明 | 與 上 市 上 櫃 公 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
✓ | (一)本公司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使企業健全永續發展,依法令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其制定及修定皆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提交股東會報告,並於本公司網站揭露,明定本公司、子公司及關係企業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或具有實質控制能力者應確實遵循。 | (一)符合 | |
|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 ✓ | (二) 本公司針對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建立及推行防範措施如下:
1.人員於執行業務時不得行賄及收賄;不得藉職務上之關係要求廠商招待、饋贈、或接受佣金、酬金及其他不正當利益…等,並要求人員承諾以誠信廉潔執行職務,簽署「誠信廉潔承諾書」。 2.對提供政治獻金、慈善捐贈或贊助,依「核決權限管理程序」及符合營運所在地法令之規定辦理。 3.人員於執行業務時,需遵守智慧財產相關法規、公司內部作業程序及契約規定,不得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4.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以防止損害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5.於內部規章、年報、公司網站或公開說明書揭露誠信經營政策,並適時於法人說明會等對外活動上宣示。 6.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前,先行評估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之合法性、誠信經營政策,以及是否曾涉有不誠信行為之紀錄。 7.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於公司網站建立並公告檢舉/申訴信箱、專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8.專責單位定期舉辦訓練及宣導,向本公司人員及利害關係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 9.將誠信經營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工作規章予以免職。 |
(二)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 ✓ | (三)本公司於「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及員工「工作規章」等明定禁止行賄、收賄、舞弊圖利、提供或接受不正當利益、侵害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內線交易、損害利害關係人之權益等不誠信行為,並明訂違反誠信經營規定之懲戒與申訴制度,若確有違反誠信經營規定者,視情節輕重提報懲處,並於內部網頁揭露相關內容及處理結果。 | (三)符合 | |
|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
✓ | (一)本公司於對外各項商業契約中,已明訂關於誠信行為之規範條款,例如,對供應商契約中,明訂雙方簽署「誠信特約條款」,明確表達本公司立場。 | (一)符合 | |
|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 | (二)本公司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由董事長室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稽核室負責受理違反法令規章或誠信經營守則之行為申訴檢舉及調查,稽核室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 (二)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 ✓ | (三)本公司已依法令制訂董事會議事規範,處理董事之利益衝突事項。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時,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 (三)符合 | |
|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 ✓ | (四)本公司為合理確保營運之效果及效率、財務報導之可靠、及時、透明及相關法令規章遵循等目標之達成,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為事務運作參考準則,制度並設計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相關部門即採取更正行動。 稽核室將前述事項納入查核,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缺失改善情形,以確保公司日常運作符合誠信經營原則。 |
(四)符合 | |
|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 ✓ | (五)本公司已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部教育訓練。110年度內部舉辦誠信經營相關之教育訓練及測驗,課程主題包括「誠信、道德、企業永續及社會責任、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內部稽核及防範內線交易」等,計38人次,合計57小時。 | (五)符合 | |
|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
✓ | (一)本公司人員若發現有違反誠信經營之情事,需立即向內部稽核主管進行檢舉。本公司將誠信經營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工作規章予以懲處。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建立並公告檢舉信箱、專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 (一)符合 | |
|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 ✓ | (二)、(三)本公司人員發現有違反誠信經營守則之情事時,需主動向內部稽核主管舉報,本公司對於檢舉人及檢舉內容確實保密,並依「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調查標準程序處理,同時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 (二)符合 | |
|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 ✓ | (三)符合 | ||
| 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
✓ | 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網站之「公司治理」網頁中,揭露「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等。本公司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 | 符合 | |
|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現階段針對誠信經營守則之規範與管理措施配套會進行定期審視與維護,確保相關做法足以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所規範的範圍,並不違反該守則之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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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本公司已建立關於誠信經營之常態宣導,共同維護企業商譽,追求永續經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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