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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經營
01誠信經營:
凱銳光電由隸屬於董事會之永續發展委員會專案執行組為推動誠信經營之專責單位,並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
本公司秉持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訂有「道德行為準則」、「誠信經營守則」、「公司治理守則」等規範,要求集團員工、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交易對象,以公平與透明方式進行所有商業活動,讓永續誠信經營成為公司文化。
02誠信經營守則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及實質控制者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督促公司防止不誠信行為,並隨時檢討其實施成效及持續改進,確保誠信經營政策之落實。
董事會及管理階層積極落實誠信經營政策,本公司承諾:
●誠信經營之商業活動
●禁止行賄與收賄
●禁止提供非法政治獻金
●禁止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
●禁止不合理禮物、款待或其他不正當利益
●禁止侵害智慧財產權
●禁止從事不公平競爭之行為
●防範產品或服務損害利害關係人
●遵守利益迴避
03建立舉報機制
公司設有申訴與檢舉電話:886-2-5582-1818#1002
電子郵件:chiefauditor@jet-opto.com.tw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
04誠信經營執行情形
2025年
113年度並未發現本公司人員有違反道德、誠信之行為。
針對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113年建立及推行防範措施如下:
1. 人員於執行業務時不得行賄及收賄;不得藉職務上之關係要求廠商招待、饋贈、或接受佣金、酬金及其他不正當利益等,並要求人員承諾以誠
信廉潔執行職務,簽署「誠信廉潔承諾書」,簽署率 100% 。
2. 對提供政治獻金、慈善捐贈或贊助,依「核決權限管理程序」及符合營運所在地法令之規定辦理。
3. 人員於執行業務時,需遵守智慧財產相關法規、公司內部作業程序及契約規定,不得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4. 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以防止損害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5. 於內部規章、年報、公司網站或公開說明書揭露誠信經營政策,並適時於法人說明會等對外活動上宣示。
6. 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前,先行評估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之合法性、誠信經營政策,以及是否曾涉有不誠信行為之紀錄。
7. 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於公司網站建立並公告檢舉 申訴信箱、專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8. 專責單位定期舉辦訓練及宣導,向本公司人員及利害關係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
9. 將誠信經營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工作規章予以免職。
10. 本公司已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部教育訓練,113年度 員工誠信道德行為宣導覆蓋率 100% 。
11. 113年新增供應商27家,其中24家已完成簽署長期供貨協議書或誠信特約條款,明確規範雙方權利義務,簽署率達89% 。
2024年
本公司由隸屬於董事會之永續發展委員會專案執行組為推動本公司誠信經營之專責單位,並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最近一次報告日期為 113 年 1月 30 日。
112 年度並未發現本公司人員有違反道德、誠信之行為。
針對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112年建立及推行防範措施如下:
1.人員於執行業務時不得行賄及收賄;不得藉職務上之關係要求廠商招待、饋贈、或接受佣金、酬金及其他不正當利益…等,並要求人員承諾以誠信廉潔執行職務,簽署「誠信廉潔承諾 書」。
2.對提供政治獻金、慈善捐贈或贊助,依「核決權限管理程序」及符合營運所在地法令之規定辦理。
3.人員於執行業務時,需遵守智慧財產相關法規、公司內部作業程序及契約規定,不得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4.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以防止損害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5.於內部規章、年報、公司網站或公開說明書揭露誠信經營政策,並適時於法人說明會等對外活動上宣示。
6.與他人建立商業關係前,先行評估代理商、供應商、客戶或其他商業往來對象之合法性、誠信經營政策,以及是否曾涉有不誠信行為之紀錄。
7.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於公司網站建立並公告檢舉/申訴信箱、專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8.專責單位定期舉辦訓練及宣導,向本公司人員及利害關係人傳達誠信之重要性。
9.將誠信經營與員工績效考核及人力資源政策結合,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工作規章予以免職。
10.本公司已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部教育訓練。112年度內部舉辦 誠信經營相關之教育訓練及測驗,課程主題包括「誠信、道德、 企業永續及社會責任、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內部稽核及防範內 線交易」等,計123人次,合計246小時。